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
F53-34锌黄粉酚醛防锈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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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产品概述
1.1组成
该漆由松香改性酚醛树脂、多元醇松香酯、干性植物油、锌黄、氧化锌、体质颜料、催干剂、200号油漆溶剂油调制而成。
1.2 特性
该漆具有良好的防锈性能。
1. 3用途
用于轻金属表面作为防锈打底之用。
2 技术要求
产品符合下述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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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 目 |
指 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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漆膜颜色及外观 |
黄色、漆膜平整、允许略有刷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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粘度(涂-粘度计),s 不小于 |
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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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度μm 不大于 |
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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遮盖力,g/m 2 不大于 |
1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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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燥时间,h 不大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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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干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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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干 |
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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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度 不小于 |
0.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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冲击强度,kg.m |
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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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盐水性(浸盐水中168h) |
不起泡、不生锈 |
3 试验方法
3.1 漆膜颜色及外观
按GB-1729-79(1985年确认)《漆膜颜色及外观测定法》进行。
3.2 粘度
按GB-1723-79《涂料粘度测定法》乙法进行。
3.3 细度
按GB-1724-79《涂料细度测定法》进行。
3.4 遮盖力
按GB-1726-79《涂料遮盖力测定法》中甲法进行。
3.5 干燥时间
按GB1728-79《漆膜、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》中甲法进行。
3.6 硬度
按GB1730-79(1985年确认)《漆膜硬度测定法》进行。
3.7 冲击强度
按GB1732-79《漆膜耐冲击测定法》进行。
3.8 耐盐水性
按GB-1763-79(1985年确认)《漆膜耐化化学试剂性测定法》中甲法进行。
4 验收规则
4.1 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,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的技术指标,产品应有合格证,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。
4.2 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,对样品进行检验,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,供需双方共同按GB3186-82《涂料产品的取样》重新取样进行复验,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,产品即为不合格,接收部门有权退货。
4.3 产品按GB-3186-82进行取样,样品应分两份,一份密封贮存备查,另一份作检验样品。
4.4 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及数量进行检查核对,如发现包装有损漏,数量有出入等现象时,应即时能知有关部门。
4.5 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,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。
5 包装、标志、贮存和运输
5.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、干燥、密封的容器中,容器附有标签,注明产品型号、名称、批号、重量、生产厂名及生产日期。
5.2 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、干燥,防止日光直接照射,并应隔绝火源,远离热源,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。
5.3 产品在运输时,应防止雨淋、日光曝晒,并应符合运输部门有关的规定。
5.4 产品在符合5.2、5.3条的贮运条件下,自生产之日算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,超过贮存期,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,如果符合技术要求,仍可使用。
附 录 A
施 工 参 考
(参考件)
A1 以刷涂法施工为主。
A2 施工时,可用200号油漆溶剂油或松节油作稀释剂调整粘度。
A3 使用时必须充分搅拌均匀。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,由涂料产品标准分技术委员归口。
本标准复审起草单位:北京油漆厂。
本标准复审起草人:戴雷云。